廣府辦函〔2016〕34號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評選表揚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
先進工作者的通知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廣元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市天然氣綜合利用工業(yè)園區(qū)管委會:
自2005年廣元市第三屆勞動模范表彰大會特別是實施“十二五”規(guī)劃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廣大勞動者深入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省、市委的重大決策部署,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創(chuàng)先爭優(yōu)、無私奉獻,為廣元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作出了突出貢獻,涌現出了一大批先進模范人物。為樹立先進典型,弘揚勞模精神,匯聚實施“十三五”發(fā)展規(guī)劃的強大正能量,進一步激發(fā)全市人民決戰(zhàn)決勝脫貧攻堅、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美麗廣元、幸福家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市政府決定,評選表揚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表揚規(guī)模和范圍
評選表揚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100名。表揚范圍為2005年特別是實施“十二五”規(guī)劃以來,在我市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yè)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工人、農民、科技工作者、企業(yè)管理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已獲得市級及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含享受相應榮譽待遇)的個人不參加評選。黨政群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副處級及以上干部不參加評選。離退休人員不參加評選。
“廣元市勞動模范”榮譽稱號授予企業(yè)職工、農民和其他勞動者,“廣元市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授予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yè)單位職工。
二、評選條件
廣元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必須是熱愛祖國,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立足崗位、愛崗敬業(yè),奮發(fā)進取、勇于奉獻,廉潔奉公、勤奮工作,政治素質過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道德情操,在推動經濟發(fā)展、民生改善和社會治理中取得顯著成績,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在全面深化改革,促進擴大開放,大力推進“美麗廣元、幸福家園”建設,抗擊特大自然災害,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加快轉變經濟發(fā)展方式,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在推動實施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促進技術進步和發(fā)展戰(zhàn)略性新興產業(yè),積極推進科技創(chuàng)新、管理創(chuàng)新、服務創(chuàng)新和機制創(chuàng)新,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開發(fā)新產品,提升企業(yè)自主創(chuàng)新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節(jié)約資源、保護環(huán)境,推進綠色發(fā)展、循環(huán)發(fā)展、低碳發(fā)展、節(jié)能減排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現代農業(yè)發(fā)展,促進農民持續(xù)增收,繁榮農村經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新型城鎮(zhèn)化建設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科技、教育、文化、衛(wèi)生、藝術、體育等社會事業(yè)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治市,推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衛(wèi)國家安全、保護人民利益,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在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強化安全生產,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促進民族團結進步,推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八)在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快精神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和黨建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九)在本職崗位尤其是苦、臟、累、險等崗位上勤奮學習,努力工作,甘于奉獻,勇于創(chuàng)新取得優(yōu)異成績,作出突出貢獻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評選原則
廣元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注重評選在推動科學發(fā)展、轉型發(fā)展、加快發(fā)展進程中成績顯著的先進典型;堅持面向基層一線,注重選樹長期工作在生產、經營、科研和社會管理一線,在平凡崗位上勇于擔當、實績突出的杰出人才;堅持面向社會各個階層,綜合平衡選樹各種所有制單位、新興產業(yè)、服務業(yè)、小微企業(yè)從業(yè)人員中的優(yōu)秀代表;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評選推薦民主程序和審批程序,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監(jiān)督。
四、組織領導
成立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負責審定勞模名額分配方案和推薦人選以及組織籌備召開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表揚大會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總工會,負責評選推薦和組織籌備表揚大會的具體工作。
五、名額分配原則
堅持注重經濟社會領域平衡,以地方為主,兼顧行業(yè)系統(tǒng)的原則,采取以各地區(qū)和行業(yè)系統(tǒng)的就業(yè)人員總人數、從事農業(yè)生產的人數為基本依據,同時參考當地(行業(yè))的地區(qū)生產總值(GDP)狀況,并適當向基層一線和邊遠地區(qū)傾斜的方式進行名額分配。
參照往屆全省和市勞動模范推薦評選名額結構比例的有關規(guī)定,評選推薦的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應符合下列結構比例:
(一)在職工人選中,企事業(yè)一線職工(含農民工。農民工指主要從事非農業(yè)生產、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包括本地區(qū)外出務工和外來務工的農民工。)不低于總名額的30%,企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人包括董事長、黨委書記、總經理、廠長、校長、院長等不超過總名額的10%,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人員不超過總名額的40%。企事業(yè)一線職工要注重推薦評選技師、技術能手、金牌工人等工匠型技能人才。
(二)在農業(yè)人員人選中,從事農業(yè)生產的種植養(yǎng)殖農民、專業(yè)大戶、職業(yè)經理人、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負責人、家庭農場主等人員不低于總名額的10%,服務于農業(yè)生產的水利、農機、氣象、農業(yè)科研和技術推廣、農業(yè)技能培訓、農村金融服務等相關領域的人員不超過總名額的5%。
(三)婦女人選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總名額的20%;各縣區(qū)推薦評選的農民工人選所占比例不低于各縣區(qū)總名額的10%。
六、評選方式和程序
(一)評選方式
廣元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采取自下而上的組織推薦方式,同時,也面向社會接受各界群眾的直接推薦或自薦。
(二)評選程序
1.職工人選的推薦評選工作必須根據評選條件,按照民主程序,逐級評審。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群眾路線,推薦評選對象必須經本單位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在本單位公示后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經縣(區(qū))人民政府審定、公示后,報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直接分配給行業(yè)系統(tǒng)的名額,由市級行業(yè)系統(tǒng)遴選、公示后,報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
2.農民人選由村民委員會討論、推薦、公示,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并經縣(區(qū))人民政府審定、公示后,報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
3.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人選須征求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監(jiān)管、環(huán)境保護、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的意見。國有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人選還須按照監(jiān)管職責權限,征求相應紀檢監(jiān)察、干部管理和審計部門意見;民營企業(yè)主要負責人人選還須征求統(tǒng)戰(zhàn)部門和工商聯意見。凡在上述方面存在問題或未依法組建工會、未簽訂勞動合同和工資集體協(xié)商等集體合同、拖欠職工工資、未按時足額繳納職工社會保險金和工會經費、侵犯職工合法權益、近5年發(fā)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等情況之一的,不得作為評選推薦人選。
4.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人選必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紀檢監(jiān)察、干部管理部門的意見。
5.凡推薦評選出的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人選,要上報事跡真實、特點突出、成績量化、評價客觀的書面材料,有關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創(chuàng)新成果,需附上有效證明。
6.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對推薦上報的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人選進行審定,并在市級媒體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批。
七、獎勵辦法
對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授予“廣元市勞動模范”和“廣元市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的先進個人,由市人民政府頒發(fā)榮譽證書、獎章,并給予一次性獎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肅紀律。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工作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各縣(區(qū))、各行業(yè)系統(tǒng)要高度重視,增強評選推薦的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嚴格評選推薦的標準和程序,嚴肅評選推薦工作紀律,加強對評選推薦全程的監(jiān)督,確保評選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推薦對象的評選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工作是全市人民群眾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縣(區(qū))、各行業(yè)系統(tǒng)要加強宣傳,營造評選推薦良好氛圍。要把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評選推薦與弘揚偉大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凝聚改革發(fā)展正能量結合起來,廣泛運用多種宣傳手段和形式,大力宣傳推薦人選真實感人的先進事跡和催人奮進的高尚品格,進一步在全社會凝聚勞動光榮、創(chuàng)造偉大的共識,營造“學習勞模、崇尚勞模、爭當勞?!钡牧己蒙鐣L尚。
(三)狠抓落實,確保進度。各縣(區(qū))、各行業(yè)系統(tǒng)要扎實開展評選推薦工作,按時保質有序地完成評選推薦各階段工作任務,確保評選推薦工作順利進行。
聯系人:許明烽、莫金山;聯系電話:0839-3264186,13881288800;電子郵箱:771530144@qq.com。
附件:1.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名額分配表
2.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工作進程安排
3.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
4.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情況匯總表
5.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500字簡要事跡材料電子文檔格式
6.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個人信息確認表
7.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登記表
8.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企業(yè)主要負責
人推薦人選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表
9.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推薦人選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表
廣元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3月31日
附件2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評選推薦工作進程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5日前)
各級各單位認真?zhèn)鬟_學習《通知》精神,廣泛宣傳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推薦條件、原則、方式和程序,并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緊密結合自身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系統(tǒng)的評選推薦工作方案,細化評選推薦工作流程。
二、推薦及預報階段(4月12日前)
各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組織完成評選推薦和公示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一)根據名額分配及類型,按《通知》規(guī)定的民主程序和要求逐級開展遴選,對候選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推薦人選,并在推薦人選所在單位或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二)各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在推薦人選中確定1至2名重點宣傳人選。重點宣傳人選應側重在基層一線人員中選定。
(三)各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務必于4月12日前將推薦情況預報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未報送的,視為放棄,不再進行補報。預報材料包括:
1.《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情況匯總表》電子文檔和紙質件(一式2份);
2.所有推薦人選簡要先進事跡材料(字數控制在500字以內,須按照規(guī)范格式報送)和1至2名重點宣傳人選的主要先進事跡材料(字數為2000字左右);
3.《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推薦人選個人信息確認表》紙質件;
4.推薦人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片電子文檔(背景為白色,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0KB以內,照片標題為“縣(區(qū))或行業(yè)系統(tǒng)——姓名”。
三、初審階段(4月15日前)
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上報的推薦人選進行初審。
四、正式推薦上報階段(4月20日前)
各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在縣(區(qū))或行業(yè)系統(tǒng)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無異議后正式上報。正式上報材料包括:
(一)《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登記表》(一式3份)紙質件;
(二)《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推薦人選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表》、《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推薦人選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表》紙質件;
(三)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公示材料原件。
五、審定和市級公示階段(4月25日前)
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審定,并在市級媒體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政府審批。
六、召開表揚大會(4月下旬)
附件3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評選推薦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
一、分配給市直機關工委的名額評選推薦范圍是黨的關系在市直機關工委的市級部門、單位(已單獨分配名額的單位除外),由市直機關工委牽頭推薦評選。
二、分配給市國資委的名額評選推薦范圍是黨的關系在市國資委的單位(已單獨分配名額的單位除外),由市國資委牽頭推薦評選。
三、分配給市直系統(tǒng)的名額,不含縣(區(qū)),分別由相應的市級主管部門牽頭推薦評選。其中:市直政法系統(tǒng)名額含公安、檢察、法院、司法、國安、監(jiān)獄等,由市委政法委牽頭推薦評選;市直教育系統(tǒng)名額含四川信息職業(yè)技術學院,由市教育局牽頭推薦評選。
四、分配給全市×系統(tǒng)的名額含縣(區(qū)),由市有關部門牽頭推薦評選。其中:全市金融系統(tǒng)名額含銀行、保險、證券等單位,由人行廣元中心支行牽頭推薦評選;全市通信系統(tǒng)、電力系統(tǒng)的推薦評選由市經信委牽頭負責。
五、其他指標主要用于沒在單獨分配指標范圍內的市直屬基層單位或駐廣單位。
附件5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推薦人選500字簡要事跡材料電子文檔格式
一、內容要求
第一自然段: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籍貫,學歷,政治面貌,現工作單位名稱全稱及職務(一般工人寫職工),職稱。
第二自然段:主要突出事跡,曾經榮獲的主要榮譽稱號。
二、格式要求
簡要事跡材料請用word文檔,總字數必須嚴格控制在500字以內。字體字號:標題為方正小標宋二號居中,正文為仿宋GB2312三號。另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電子照片粘貼在簡要事跡左上角。
三、其他要求
要認真核對照片、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現工作單位全稱、職務、職稱和事跡內容的準確性和真實性,確保各項內容對應相符,防止張冠李戴。要做好文字內容校對,確保文字簡練通順,標點符號正確,無語法錯誤和錯別字。
例如:
張林同志簡要事跡
張林,女,漢族,1965年5月出生,四川廣元人,大學本科,中共黨員,廣元××公司職工,技師。
張林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勤勤懇懇,……。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做出了突出貢獻。2013年曾榮獲××榮譽稱號。
附件6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推薦人選個人信息確認表
推薦縣(區(qū))、行業(yè)(系統(tǒng))(行政公章):
序號 | 姓 名 | 本人身份證正面復印處 | 現工作單位公章加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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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登 記 表
姓 名
工作單位
單位類型
所屬行業(y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廣元市人民政府制
姓名 |
| 性別 |
| 出生年月 |
| 正面免冠白 底彩色近照 用白線裝訂 ( 2 寸 ) | ||||||||||
籍貫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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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 參加工作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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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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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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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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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 職稱 |
| 技術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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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曾獲何種榮譽稱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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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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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先進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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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職工(代表)大會 或村民、居民(代表)會議意見 |
年 月 日召開 會議,出席會議 人。 同意 人,反對 人。
年 月 日 | 所在單位或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意 見 |
年 月 日 | |||||||||||||
縣(區(qū)) 人民政府、市級主管或牽頭部門 意 見 |
年 月 日 | |||||||||||||||
廣 元 市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領導小組審批意見 |
年 月 日 | 廣 元 市 人民政府審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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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
填表說明:
1.此表一式3份,填寫時請勿改動表格格式及頁面設置,不得加頁,表格所有需要填寫的內容全部用打印方式填寫,需要填寫的內容全部使用仿宋GB2312小四號字,數字統(tǒng)一使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好后,用A3紙張對折雙面打印印制成冊。
2.單位名稱必須填寫準確全稱,不得簡化。
3.單位類型指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股份合作企業(yè),聯營企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yè),港、澳、臺商投資企業(yè),外商投資企業(yè),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事業(yè)單位,其他。
4.所屬行業(yè)包括農、林、牧、漁業(yè),采礦業(yè),制造業(yè),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yè),建筑業(y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住宿和餐飲業(yè),金融業(yè),房地產業(y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yè),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yè),教育,衛(wèi)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yè),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其他。
5.個人簡歷從學徒或初中畢業(yè)填起。
附件8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推薦人選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表
姓名 現工作單位及職務
工商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國稅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地稅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安全監(jiān)管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環(huán)境保護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衛(wèi)生計生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紀檢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監(jiān)察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審計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統(tǒng)戰(zhàn)部門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工商聯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應根據推薦人選所在單位的實際情況,按照監(jiān)管職責權限,由縣(區(qū))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簽署意見。推薦人選為國有企業(yè)或國有控股企業(yè)負責人的,須經除統(tǒng)戰(zhàn)、工商聯以外的所有部門簽署意見。推薦人選為非公有制企業(yè)負責人的,須經除紀檢、監(jiān)察、審計部門以外的所有部門簽署意見。有關部門應簽署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
附件9
廣元市第四屆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
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推薦人選有關部門簽署意見表
姓名 現工作單位及職務
衛(wèi)生計生部門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
紀檢監(jiān)察部門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
干部管理部門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應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負責管理推薦人選的衛(wèi)生計生、紀檢監(jiān)察、干部管理部門簽署意見。有關部門應簽署是否同意推薦的明確意見,并加蓋公章。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xié)辦公室,市紀委,市
法院,市檢察院,廣元軍分區(qū)。